江陰市青陽鎮普照村的村民梅先生向媒體反映說,村里有個化工廠非法占地建廠房。兩年多來,他多次向江陰市國土局反映此事,令人吃驚的是,國土部門和法院介入后,仍無法制止這家企業的違法行為。
江陰市青陽化工涂料廠坐落在青陽鎮普照村南部,該廠在這里生產十多年,聽眾梅先生說,2009年開始該化工涂料廠就開始向南自行蓋了廠房,涉嫌侵占村集體土地。梅先生是本村人,她告訴記者,原來的土地都是農民種的水稻田。
記者在現場看到,被指侵占的土地在一個廢棄的水塘旁邊,不遠處的快速通道和東西兩側的市政道路將這個水塘圍在中間。梅先生說盡管將近5畝的土地不算特別多,但好好的耕地被企業違法占用讓人心疼。他多次向江陰市國土局反映此事,但令村民吃驚的是,國土部門和法院介入后,企業的違法行為依舊多年無人制止。
梅先生表示,14年元月底過年的時候,向江陰市國土局反映青陽化工涂料廠非法占地的情況,2014年12月1號,得知已經向江陰市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據悉,2014年8月13號江陰市國土局曾對該廠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經過調查認定該廠擴建的廠房場地占用集體土地4.7畝,其中規劃允許建設1.7畝,限制建設區3畝,責令退還4.7畝集體土地,并在30日內自行拆除地上建筑物和設施,罰款15665元。可是,在繳納了罰款后,土地上的建筑物廠方卻至今沒有拆除,青陽化工涂料廠負責人沒有接受記者采訪。村民質疑國土部門的做法涉嫌以罰代管。
對此,江陰市國土局監察室主任梁雄輝說:“市青陽化工涂料廠非法占地4.7畝,我局已經下發了行政處罰決定書,并對該違法用地進行立案調查,現已經將該案件移交市人民法院,下一步我局將與法院協調,加快對該案件的執行。”
記者與江陰市人民法院執行局負責此案的王法官取得聯系,他在電話中表示,這起案件他們多次通知該化工涂料廠自行拆除,但是該廠始終沒有執行,為此,法院需要與青陽鎮相關部門配合,落實機械設備后才能進場進行拆除。
王法官解釋:“因為前面的建筑是合法的,前面的房子弄掉以后大的機械才能去,因為他都是鐵的東西,不可能我去拆,要有大的機械工具才能拆,鎮里面協調過了,需要鎮里面支持的,組織了力量才行的,不是一個人能解決得了的。”
兩年的時間過去了,這個經過國土部門定性為違法用地的違規企業卻依舊未被強制執行。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北京盈科南京律師事務所律師吳宇說,案件在實際執行中可能出現各種狀況,但作為申請執行人的江陰市國土局如果能早一點向上級法院申請執行,可能案件就不會拖延這么久。他表示有一條解決途徑,由國土局向上一級法院的執行部門申請要求換一家,比如原來在A區法院的現在換到B區法院,上級法院根據情況指定由A區以外的其他法院比如B區或者C區法院執行。
江陰市青陽化工涂料廠所占用的4.7畝集體土地何時能拆除清退,目前還是一個未知數。